中青报报道深圳社工政策采访我会会长谭建光见解

您的位置:首页>社志会动态>媒体报道

深圳民政局:深圳社工工资标准将突破万元

发布时间:2018-02-22 16:48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武欣中



中青在线深圳2月2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武欣中)新春后第一个工作日,深圳社工收到了一份特别的新春礼物,今天,深圳市民政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深圳社工薪酬待遇偏低的状况将有望改变,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万元以上。

深圳曾是国内最早引入专业社工服务的城市,早在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就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经过10余年探索实践,目前,深圳拥有一支近万人的社工从业队伍,覆盖了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教育辅导等14个服务领域。

然而,由于社会认同感不高,晋升空间有限,特别是待遇较低等原因,近年来,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的现象十分突出,2014年,深圳社工流失率高达22%。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目前,深圳社工平均月工资标准仅为5000元左右。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共6部分24条,文件围绕当前深圳社会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夯实社会工作基础作用”、“完善社会工作职业体系”、“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水平”、“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强化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制度框架,并明确了具体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记者注意到,与2007年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相比,此征求意见稿在发展方向的设定和制度框架的构建方面,实现了三大转变:将追求发展规模转变为注重发展质量,将民政统一购买社会工作岗位转变为各使用单位独立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将多重评估监管转变为以法律为基础的信用承诺综合监管。

征求意见稿还就提升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激励力度、转变社会工作服务购买方式和项目成本核算机制、强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等行业、社会普遍关注关心的热难点问题提出了系列具体举措。

针对业内普遍关注的薪酬标准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社工的薪酬指导标准按照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上年度发布的“卫生与社会工作”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平均值执行,按照目前指导价位,社工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税前,含个人五险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标准将从7.6万元/人/年提高至16.01万元/人/年,增幅109.23%;全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从2017年6.5亿元至增长2019年12.07亿元,增幅85.16%。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有望改变社工薪酬待遇普遍偏低的状况,全面提升行业吸引力。

此外,关于社工服务购买主体和购买方式,征求意见稿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明确提出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是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购买主体,购买服务时应以项目购买为主,并将依成本核算的项目购买经费纳入各部门的年度财政预算,此项规定将改变以往由市、区民政部门作为购买主体,将社会工作岗位嵌入各职能部门使用,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区级财政分别保障的模式。

对于深圳民政局今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社工系教授谭建光认为,该政策出台对推动社工事业发展显然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具体落实上需要逐步推进。一是社会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作用如何提升,如何衡量,以获得各部门的足够重视和支持,否则只能是雷声大雨点小。二是社会工作由民政购买服务为主转向“谁使用,谁购买”,由于各职能部门和机构购买社工服务的积极性有差异,因此具体效果尚需观察,三是大幅提高社工工资标准是好事情,但是具体落实到位的难度依然大。

从今天至3月6日,深圳市民政局将就此征求意见稿面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您还可以了解更多: